河北建投沧州供排水集团与基层单位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23.03.2015  17:14

河北建投沧州供排水集团与基层单位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近日,为加强沧州供排水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在集团2015年度工作会议上,该公司党委书记任风岗分别与分管单位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
          一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发生违反《廉政准则》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问题,不发生违法犯罪和严重违纪案件;本年度职工违法犯罪和严重违纪人数少于本单位总人数的1.5%。二是进一步健全企业监督约束机制,不发生单位犯罪和严重违纪案件。三是对干部严格进行德、能、勤、绩、廉考核,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四是不发生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的严重事件。五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有关规定、不发生瞒案、压案和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案件情况的问题;不发生对应受到责任追究的党员、干部姑息、纵容、庇护的问题。六是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正反典型教育,有计划、有典型、有效果,廉政条规知识竞赛的参赛率要达到90%以上,党员干部的素质有明显提高。七是认真执行职代会制度,落实厂务公开,职工民主 管理知情率、参与率、满意率分别不低于90%。
          党风廉政建设目标采取季度、年度考核的形式,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评议相结合,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及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集“责任、目标、监督、警戒、考核、追究”为一体,是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制的有效载体。实践证明,此项制度的有效落实,将为企业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推动企业健康和谐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