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石家庄振西商贸广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

05.08.2014  12:02

冀发改函〔2014〕480号

石家庄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石家庄振西商贸广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石发改能源〔2014〕391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通知》(发改能源〔2011〕2196号)精神,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解决石家庄振西商贸广场夏季制冷和冬季供热,我委支持石家庄振西商贸广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建设规模暂按2台1500千瓦天然气发电机组、2台余热直燃机、4台电制冷机、2台燃气热水锅炉考虑,具体装机方案经论证后确定。请你委按照国家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政策和有关要求,配合项目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各项建设条件,项目条件具备后报我委核准。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