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忠:酒精烧女生敲响“食安全”警钟

05.09.2014  17:24

    9月4日《钱江晚报》报道:9月2日中午,大二女生小倩和校友小庆在义乌苏溪的一家烧烤店聚餐。因为服务员在加火时使用酒精不当引发大火,小倩瞬间被大火侵吞,导致全身80%烧伤。

    女生被烧伤,当务之急是救人,烧烤店难逃其“食安全”之责,医院也应当给予最大的经济支持与善待。然而,人们仍然对这种“食安全”灾难提出若干质疑。

    其一,小珊为何第一时间选择了逃跑?酒精爆燃,没有经过安全训练的服务员选择逃跑可以理解,但作为经受过训练的服务员一般来说应当选择抓起灭火器或者其他灭火方式来灭火。而人们看到的并非这些,而是女服务员选择了最快速度的逃跑。那么,这家烧烤店的消防安全培训又在哪里?

    店方对发生“烤人”事件的回复也给出了答案。对于浙江卫视记者关于岗前培训的质疑,店方回答是因为当事服务员是新来的,所以“应该还没来得及说”。上岗一个月,却没有“来得及说”,这个理由实在太经不起推敲。一个用酒精当燃料的烧烤店却让一个服务员独自“玩火”,这是人为的祸患还是单纯的消防事故?

    其二,烧烤店为何没有基本的消防安全意识与操作规程?即便烧烤店使用酒精当燃料合规,这样的合规是否合乎操作规程?即便要添加酒精,也应当事先或者在单独的操作间里进行,为什么当着食客的面不顾他人生命安全而“玩火”?苏溪镇党委委员朱向阳告诉钱江晚报记者,烧烤店内液体酒精使用情况是否合规,仍在调查中。既然明知这种酒精存在高度危险性,又是谁对其发放了“玩火”许可证?

    其三,烧烤店所使用的酒精炉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而绝大多数的烧烤店当下所使用的是固体酒精,该店选择使用液体酒精,其酒精炉生产厂家又是否经过了政府部门的检测许可?如果没有进行严格的技术安全检测,也没有完备的技术操作规程跟进,发生这样的悲剧岂不是一种必然?今天是小倩,明天是不是就发生在了小青身上?

    由事故现场视频观察得知,服务员小珊添加酒精正对顾客小倩,之所以发生爆燃,是因为瓶口酒精遇火燃烧引发瓶内酒精爆燃而压缩瓶内空气喷射而出直烧顾客。假如小珊提的是满瓶酒精而不是剩下五分之一的酒精,此起水灾事故实在无法想象被烧顾客会有何种结局?再假设小倩同来一起吃饭的校友小庆没有不顾自己也烧伤的境况而立即出手扑火,小倩身体受伤是不是会更加严重?而可悲的是当时全部在店里的4名服务员,没有一个抓起灭火器参与灭火,该烧烤店收银台角落存放的那一台干粉灭火器,岂不也是应付消防安全检查的摆设?

    酒精烧女生,敲响“食安全”警钟。民以食为天,“食安全”并不仅仅包含食品质量与食品安全,还在于饭店等食品加工“进口”行业对操作规程的严守。没有店方对“食安全”的敬畏,类似的事故就会反复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