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奋勇前进

24.12.2020  20:54

周强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集中培训开班动员时强调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 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道路奋勇前进

贺荣主持

12月22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培训班举行开班动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并作辅导讲座。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更好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部署,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机关组织开展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培训活动。此次开班动员会同时作为第16期“人民法院大讲堂”,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覆盖全国四级法院,对全国法院干警进行集中培训。 周强强调,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在党和国家法治建设史上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和法学说的继承和发展,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在法治领域的最新理论成果,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论实现了历史性飞跃,为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出了重大原创性贡献。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着坚定理想信念、鲜明人民立场、敏锐战略眼光和宏大全球视野,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时代课题,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方向,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的科学总结和理论升华,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具有深刻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世界意义。 周强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重要基础,深刻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系列重大问题,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基本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一系列重要讲话中系统阐述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政治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市场经济和法治环境、改革和法治、疫情防控和法治、继承和创新、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等重要关系、重大问题,廓清了思想困惑,指引着前进航向。全体法院干警要深入学习领会,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周强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要高举习近平法治思想旗帜,毫不动摇把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到人民法院依法履职全过程,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展现新作为。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系统观念和问题导向,加强司法制约监督,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在更高水平上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要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推进现代科技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在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推进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方面取得更大成效,着力构建中国特色、世界领先的互联网司法模式,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要努力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强依法履职保护,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周强强调,要深化学习教育,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 各级法院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深入学习培训,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导学作用,扎实开展全战线全覆盖轮训。要加强宣传解读,结合全面依法治国生动实践加强理论阐释,深入开展新闻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狠抓贯彻落实,结合落实“十四五”规划建议中有关法治建设和司法工作各项部署,抓紧谋划推动“十四五”时期人民法院改革发展,紧紧围绕司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贺荣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姜伟、陶凯元、高憬宏、刘海泉、杨临萍、贺小荣、刘贵祥、沈亮,二级大法官张述元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各党组织书记、党员干部代表以及参加集中培训人员,各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干警代表在最高人民法院主会场及各视频分会场参加学习。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