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劳动者工资企业信息将被公示

02.06.2015  11:45

本报讯 (记者 陈霞)日前,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署了《关于公示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企业信息合作备忘录》。今后,如遇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行为,省人社厅将函告省工商局,随后由省工商局定期在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全社会公布。

据了解,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企业信息,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受监督的对象包括所有经河北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在河北省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劳动用工行为的企业。公示内容包括企业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而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处罚的信息。包括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处罚内容、做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处罚日期等。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处理处罚决定等严重违法行为信息。包括列入(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原因、列入(移出)日期等内容。

不过《备忘录》也明确了可以撤销信息公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企业改正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公示的企业信息。下一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将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企业信息纳入正在建设的河北省法人库整合信息范围。河北省法人库上线运行后,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企业信息通过河北省法人库进行信息整合,并在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编辑: 孙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