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为形成自上而下的“金字塔”型水污染防治责任机制,建立了国内首个“党政双河长”的“河长制”责任制,明确权责,细化考核,实施1年多以来,效果显著。2015年地表水国省控监测断面III类及以上水质比例达88%,较2014年提升4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达96%,较去年同期提升13.33个百分点。 据了解,承德市委、市政府2014年9月出台了《承德市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各县区党委书记、县区长及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作为辖区河长,对辖区河流生态保护负总责。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与干部实际挂钩,并纳入各级党政、政府综合考核。对考核不合格、工作不力的“河长”,进行约谈,并通报批评;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河长,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纳入组织调整范围。对全市8条主要河流设置了入境、出境监测断面80个,搭建了“以辖区河流入境水质为对照,以出境水质管理为抓手”的管理平台。制订了《承德市主要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按照“就高从严”的原则,确定了以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指标作为考核因子的各断面阶梯式水质目标,实施跨界生态考核,县区出境跨界断面考核不合格的,从财政转移支付直接扣缴资金补偿下游,乡镇出境跨界断面考核不合格的,由县区参照市级有关规定进行扣缴。已有2县2区因水质不达标,党委政府被全市通报,目前,已扣缴生态补偿金585万元,即将扣缴2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