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贯彻落实省领导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冀工信安〔2014〕343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沧州市石油化工局,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国防科技工业局、省无线电管理局,厅属各单位:
2014年7月23日,省委书记周本顺、省长张庆伟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7月25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张杰辉副省长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针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入贯彻省领导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我们必须严守“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把安全第一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要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是一个现实的经济问题、是一个基本的民生问题、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要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和各环节。要认真领会省领导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内涵,把省领导指示和讲话精神当做一项大事来抓,传达到各基层单位,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进一步增强安全发展理念,并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相关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当中。
二、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再检查。各单位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实、抓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实际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督导检查,制定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保证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明确责任,抓好措施落实。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冀安委[2014]9号)要求,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从本地实际出发,督促相关危险化学罐体挂车生产企业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上喷涂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标识,配合安监、公安、交通、质检部门做好其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工业特种设备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配合安监、质检、公安、国土、住建、工商部门做好特种设备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涉粉尘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配合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做好相关专项督查工作。省国防科工局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省无线电管理局重点加强对各市无线电管理局、无线电监测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无线电监测机房、监测设备和装备车辆的安全运行管理。厅属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加强所属机房、设备和后勤保障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确保有问题能发现、早发现、严整改、快消除,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重点做好民爆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省国防科工局要认真总结民爆专项整治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开展民爆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继续加大安全隐患整改力度,坚决消除遗留的安全隐患,严禁“带病”作业。督促民爆企业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规章制度,健全生产工艺的安全隔离防护设施,提高安全防护水平。对于正在进行建设或改造的生产线,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步骤进行,特别要严把生产关口,确保不发生事故。下半年容易产生赶进度、赶工期等违规生产经营的现象,要集中专门力量针对各种非法违规现象,加大排查、打击和惩处力度,着力治理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范围生产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
五、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对出现的各类安全生产突发情况,要果断正确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4年8月22日
来源:安全生产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