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1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河北一企业上榜
第三季度河北省食品类投诉举报占大头看看啥不能吃
食药监总局:1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河北一企业上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近期抽检粮食及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调味品、薯类及膨化食品和蜂产品等6类食品66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55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
其中,肉及肉制品18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占1.6%;蛋及蛋制品2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3.6%;调味品10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占2.8%;薯类及膨化食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16.7%;蜂产品10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占4.8%;粮食及粮食制品24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记者从榜单中发现,石家庄市多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乡吧佬(鸡蛋)被检出不符合商业无菌要求,上黑榜。
捣毁制假窝点8个食品安全投诉居榜首
第三季度全省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5064件,同比增加43.5%;行政处罚金额1364万余元,同比增加27.9%;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4件,同比减少61%;捣毁制假窝点8个,同比增长14%。按产品分类为食品3631件,药品1118件,医疗器械67件,保健食品189件,化妆品59件、医疗器械71件、保健食品216件、化妆品92件。
在投诉举报方面,全省第三季度共接到相关信息10358件,同比增长44%。按业务类型分类, 其中食品7009件,保健食品909件,药品1901件,化妆品237件,医疗器械302件;按举报类别分类,其中投诉举报6980件,咨询3378件。 投诉举报受理2559件,受理率为36.7%,受理食品2119件、药品274件、医疗器械43件、保健食品91件、化妆品32件。数据表明,食品类投诉举报仍占绝对比重,达受理案件的82.8%,呈上升趋势。
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
肉及肉制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天津市永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鑫胜源松仁小肚(熏煮肉灌肠)、大连春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蒜味肠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天津市肉类联合加工厂(原食品二厂)生产的迎宾精制腊肠(熏煮香肠类)检出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
蛋及蛋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石家庄市多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乡吧佬(鸡蛋)检出不符合商业无菌要求。
调味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济源市源星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醋烹调凉拌(配制食醋)总酸不达标;河南省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调味品分公司生产的鸡精调味料中检出菌落总数超标(经地方局核实为经销商天津市河北区金秋南德调料批发商行对该批次产品储存不当造成);四川省远达集团富顺县美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乐牛肉酱检出不得添加的罗丹明B。
薯类及膨化食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为巧巧(漯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巧玲珑大虾条(焙烤型膨化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超标。蜂产品不合格样品5批次:浙江天依蜂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荔枝蜂蜜、枇杷蜂蜜和枣花蜂蜜各1批次检出果糖和葡萄糖含量不达标;牡丹江市夏林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洋槐蜜检出菌落总数超标;河南卓宇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蜜中检出禁用兽药氯霉素。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北京、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浙江、河南、四川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上述8个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调查整改情况需于2015年12月31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邢台市冉某特大假冒注册商标白酒案:
该案涉及河北、山东、河南、四川四省,捣毁制假售假窝点7处。查获假冒“五粮液”系列、“泸州”系列、“全兴醇”等白酒制品共7.2万余件(约45万瓶);查处包装材料公司2家,查获假酒包装盒30万个、外包装箱4万余个,涉案金额2500余万元。冉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唐山市某药房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案:
唐山市路南区某药房销售的“金虫草三参益气胶囊”,标示生产厂家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资质,未生产过该产品。依据法律法规,唐山市食药监局对该药房经营假冒保健食品行为给予没收违法产品、没收违法所得8288元,并处罚款十万元。
唐山市开平区某商贸公司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案:
唐山市开平区某商贸公司经营的“抗腿抽筋高钙咀嚼片”标示生产厂家未生产过上述产品。依据法律法规,唐山市食药监局对该公司经营假冒保健食品行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五万元。
廊坊市某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
今年7月,廊坊市食药监局根据监督检验不合格报告,发现辖区内某超市经营“后奕肠”产品亚硝酸盐含量超标,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廊坊市食药监局对该超市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4000元的行政处罚。
承德市门某某通过微信销售伪劣化妆品案:
接群众投诉举报,承德市食药监局查实,微商门某某销售的“鑫易莱”牌化妆品系仿冒某化妆品有限公司厂名厂址的假冒化妆品。自2014年5月开始至2015年5月30日,共购进价值112545元的产品。依据规定,门某某销售假冒化妆品行为已构成犯罪,由承德市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沧州黄骅市某药店销售按假药论处的硫酸氢氯吡格雷片案:
5月21日,沧州市食品药品执法人员在黄骅市某药店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药店销售的标示进口药品的2盒“硫酸氢氯吡格雷片”质量可疑,且该药店提供的进货票据中标示的该药品批号与实货不相符,执法人员当即对该药品予以扣押。该案已移送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沧州渤海新区某医院涉嫌销售使用不符合标准医疗器械案:
沧州市食药监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沧州某医院使用的医用干式胶片涉嫌假冒,执法人员在该医院药库发现医用干式胶片及其空包装,医院现场不能提供产品注册证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随即对上述产品予以扣押。该案已移送至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邯郸市永年县某药房未按规定备案经营二类医疗器械案:
7月29日,邯郸市永年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永年县某药房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5盒二类医疗器械全自动臂式电子血压计,该药房未能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永年县食药监局对该药店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并向社会公告其单位和产品名称的行政处罚。
张家口某药房连锁公司经营无证二类医疗器械血糖试纸案:
接到举报,张家口市食药监局对张家口市某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血糖试纸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销售的血糖试纸为假冒批号。根据规定对该药品连锁公司处以没收剩余8盒血糖试纸,没收违法所得6400元,并处罚款80000元,罚没合计86400元的行政处罚。
廊坊市食药监局查处廊坊某药房有限公司出借许可证案:
7月6日,廊坊市食药监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开发区麻营唯度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院内仓库内存放有大量药品。经查,广东某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于廊坊开发区麻营唯度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院内设立仓库,利用廊坊某药房有限公司相关资质先后购进货值390余万元药品。廊坊某药房有限公司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公章用于广东某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购进药品并进行网上交易,数额巨大。廊坊市食药监局依法对廊坊某药房有限公司作出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