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小额担保贷款最高可贷10万
12.06.2015 21:31
本文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厅
围绕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意见》指出,河北省将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动产质押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提出设立信贷风险补偿金、组建省级融资性再担保机构、开展信用评级等,通过构建银政担合作机制,深化与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的合作,为融资性担保机构增加信用、分担风险。
《意见》提出,要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在创业板、“新三板”和石家庄股权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交易;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担保的财政支持力度,综合运用业务补助、增量业务奖励、资本投入、代偿补偿、创新奖励等方式,引导担保、金融机构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同时,做好金融机构引进工作,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入驻我省,增强金融市场活力。
在小型微型企业劳动用工方面,《意见》规定,河北省支持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人员,为小微企业劳动用工提供招聘、培训服务。对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因化解过剩产能和治理大气污染涉及企业失业人员,初次创办小微企业的,给予创业者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此外,《意见》还明确了加大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力度,大力提升小企业创业基地吸纳和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支持建立小微企业产业园和孵化器,推动建立京津冀科技企业孵化器联盟,扶持示范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对示范产业孵化基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一定补贴。并在公共服务方面对小型微型企业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支持更多的公共服务机构服务小微企业。
本文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厅
12.06.2015 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