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与农对接新平台

13.08.2014  19:49

打造与农对接新平台

浙江“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建设系列报道之三

图为浙江临海市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包括生产技术服务部、品牌建设策划部、农产品营销部、合作经济指导部、金融服务部五个专业服务部门。  赵光辉  摄

        2012年以来,浙江各地供销合作社开始涌现出不少让人眼前一亮的为农服务新形式。

        在上虞,沥海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服务综合体,由供销合作社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业基地和村级服务社构成,从购物中心、农资服务中心到培训服务、金融服务、销售服务和生产服务应有尽有,就连前往视察的汪洋副总理也给予高度评价;在临海,窗口式办公的合作经济服务中心成立,为农民提供农村金融、农业品牌建设、农产品营销、合作社管理、农技指导等多元化、一站式服务,颇受专业大户和合作社欢迎;在瑞安和苍南,农合联组织实现了从县级到乡镇级的组建,同样是产销贷一条龙服务。

        自2006年底“三位一体”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的7年多时间里,浙江省供销合作社系统一方面积极拓展着“三位”功能,另一方面也在探索如何搭建真正体现“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7年间,关于“一体”的认识和实践由浅入深,从“浮在上面”逐渐“沉到下面”,又从“沉到下面”到逐渐“打开局面”。上虞、临海、瑞安、苍南等地出现的这些新型为农服务平台正是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在条件成熟的地区率先开展的“三位”统为“一体”的具体实现形式。

        农协模式的现实困惑

        2007年,浙江首批18个“三位一体”试点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借鉴当时瑞安农协的经验,整合为农服务资源,组建了一批农村合作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组织。

        按照当时浙江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三位一体”是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以供销合作社为依托,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后盾,以政府相关部门的服务和管理为保障,由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结成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功能齐全、分工明确的服务联合体。而农协、农合联是这个服务联合体的载体。

        时任浙江省供销合作社主任诸葛彩华2007年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对供销合作社在农协中发挥的作用这样概括:“供销合作社应是农村合作协会的组织者、参与者和受益者,可以在合作协会的建设中起到引领作用,在流通服务上起到主导作用,在基层组织培育上起到骨干作用,在政策支持上起到协调作用。”可以看出,供销合作社从一开始就担起了“三位一体”建设主力军的重任。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试点县(市、区)供销合作社都扛起了“三位一体”建设这面大旗,但在实践中却也面临重重现实的问题。

        以杭州余杭区供销合作社为例,该社2007年7月联合99家单位共同组建了余杭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在农信担保、办公经费等方面得到了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但据联合会负责人介绍,由于联合会后期缺乏政策、职能和资金的支撑,在整合部门资源、引进人才等方面都难有进展,服务质量和效果并没能达到预想的目标。

        记者了解到,目前浙江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共有这样的协会(联合会)206家,分两种模式。一种与余杭区类似,以县级社为主导,发动基层社、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信用合作社和企业组成的非政府组织服务平台,这类协会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信担保、农产品销售、农民培训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整体比较松散,连接度、紧密度不够,为农服务的功能较为单一。另一种以嘉兴、温州地区的“农合联”为代表,由当地党委、政府主导,供销合作社和农合联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行使一定的公共服务职能。这类协会,由于政府部门参与推动力度较大,目前组织体系已延伸到乡镇,并可以提供农村金融互助服务、农业产供销服务、基层农业公共服务等多种服务。

        针对各地供销合作社在“三位一体”工作中遇到的现实情况,浙江省社组织专题调研后提出:“要深刻理解‘三位一体’建设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政府主导下的组织联合,理论上是较为理想的‘三位一体’模式,但当前条件下只有在党委政府强有力的推动下才有可能实现,在现阶段、现有基础下,‘三位一体’建设要以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为重点,以业务合作为基础,加强与专业生产合作,融合信用合作,以产销对接和资金互助为主要内容,专业生产合作通过供销合作实现农村流通对接,信用合作通过供销合作实现农村金融互通。”

        基层社振兴行动

        2011年以来,浙江各地供销合作社对“三位一体”的建设从组织层面更多地转向业务层面,并通过实践提出一条思路:最合适的一体化服务功能平台,是把基层社作为投资主体,投资发展信用、生产、供销三个方面,使基层社成为“三位”的一体化服务功能平台,假如一个地区已经没有基层社了,那么也可以由县社来行使这个投资发展功能,使县社成为一体化服务功能平台。

        视线再次回到供销合作社自身的问题上来。浙江省社主任马柏伟一针见血地指出:“浙江900多个乡镇,其实一半以上已经没有了供销合作社的身影,而且在浙江,很多供销社的传统业务,个体户做得比供销社还好。所以,供销社应该首先把自己做强,办成一个‘三位一体’的组织,做个体户做不了做不好的事才有前途。”

        2012年,浙江省社下发了一份《浙江省供销社经营服务综合体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以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为目标,提出要进一步增强基层社的经营活力和服务能力,逐步把基层社建设成为自主经营的主体、合作经济组织的联合体、为农服务的新载体,并明确了目标,2015年,全省要力争建成600个“综合体”。2013年,浙江省社又出台《关于组织实施基层供销社“振兴计划”的意见》,决定用3年左右时间,使全省薄弱基层社的面貌发生明显改观。

        记者在采访中参观了多处经过“升级换代”后的基层社,感受到一个不一样的供销合作社。步入上虞沥海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综合体大厅,一层是人流如潮的滨海购物中心,显眼的经营地段,有着100多平方米的专业合作社产品展销区,数以百计的果蔬食品来自供销合作社领办的专业合作社。服务大厅还设有培训服务、金融服务、销售服务和生产服务4个组,前来办理各项业务的专业大户、合作社人员享受着一站式服务。

        沥海供销合作社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营服务综合体几乎囊括了基层社的全副“家当”,承接原来供销合作社系统为农服务的老传统,又开启了现代化服务“三农”的新纪元。经过转型升级的“三位一体”机构,进一步明确了基层社发展的目标和定位:扶助“三农”,拓展市场。

        在“三位一体”推进中重生

        基层社的振兴发展使供销合作社真正融入到了“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体系的建设中。

        苍南县供销合作社主任徐守光说:“‘三位一体’工作的开展,让我们开始深入思考一个问题,计划经济时代,农村的天地是供销人的,如今在新形势下,供销人怎么为基层农村服务?我觉得是时候解决‘三老’的问题了,第一房子老,我们就要盘活资产,升级换代;第二业务老,我们就要通过‘三位一体’的探索闯出一条路子来,办资金互助、庄稼医院,向现代农民需求的方向开拓业务;第三人员老,我们就要大胆与新型农民合作,吸纳大学生村官到供销社的队伍里来。现在农合联的牌子挂在基层社边上,这就意味着我们要走的是新型供销社的道路。”

        在浙江采访期间,记者时时感受到浙江供销合作社人的创新意识。浙江各地供销合作社基础不一、发展实力不一,但都因地制宜,选择了适合自身的发展模式。

        台州市供销合作社主任吴超介绍说:“在台州,县级社内部资源较多但又比较分散的,就由县级社统一牵头,整合资源,合理调配,充分发挥县级社的主导作用;基层社生产经营较好、覆盖面较广、联结度较高的,就以基层社为主体进行试点;合作社产业发展具备一定基础,资金需求较大的,就通过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开展资金互助和产销合作。总之,形式可以多样,集中精力,有所重点,务求突破。”

        截至今年上半年,浙江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已组建各类农合会206家、行业协会186家、专业合作社联合社37家,已建成的经营服务综合体286家,省社还发动强社、强企对口帮扶薄弱基层社,每年从本级企业筹集1000万元支持基层建设,争取省财政每年3000万元扶持资金重点向基层倾斜。

        马柏伟说,发展“三位一体”是供销合作社自身改革发展的需要和契机,也是供销合作社转型升级的需要,尤其是在新农村建设大环境下,供销合作社必须要服务于新农村、生存于新农村、发展于新农村,“三位一体”建设可以使供销合作社横跨生产、信用、供销等多个领域,成为一个综合性的为农服务组织。我们正向着这个目标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