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一房产中介店长侵占客户14万购房款被重判

23.06.2015  20:26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网记者蔡艳荣通讯员李硕、曹同华)俗话说,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下面这个房产中介店长的“发财经历”给那些急于赚钱的人敲响了警钟。

    27岁的张奇,高中文化,曾是石家庄市一家房产中介公司某分店的店长。2014年4月,张奇在该房产中介公司某分店担任店长期间,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将通过在其分店中购买住房的客户韩某交付的2万余元房款首付款占为己有。

    5月,因业绩不佳,张奇被该房产中介公司辞退,但是,张奇被辞退后,没有向其客户说明情况并且仍以该房产中介公司的名义继续向韩某收取购房余款12万余元,并将上述款项共计14万余元用于个人挥霍。后被客户韩某发现并报警,张奇遂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并上网追逃,2014年9月张奇在河南郑州被当地警方抓获。

    该案由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以张奇涉嫌职务侵占罪、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告人张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张奇犯数罪,应依法数罪并罚。

    近日,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奇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