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2014年新增市场主体4433户
2014年,滦南县工商局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立足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全县市场主体提质增量明显。
该局积极推进注册资本制度改革,出台了《滦南县工商局关于推行工商登记便利化,促进市场主体增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实行了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限制,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注册资本零首付,放宽经营场所条件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 放宽名称核准登记条件、实行远程名称核准,实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制度,取消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检等一系列放宽市场主体准入的优惠政策,迅速落实国务院关于将113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相关要求,9月1日正式启动“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
该局围绕提高市场竞争力、提升市场主体质量,加快传统小微企业的改造步伐,拓展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空间,做到 “升级一批、引导一批、培育一批”,采取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设立专用服务窗口、拓宽融资渠道、帮扶开展商标品牌创建等措施,全方位多角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2014年,新发展小微企业251户,为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52件,办理股权出质登记5件,融资金额达10亿多元;办理“先照后证”登记106户;颁发“家庭农场”营业执照5份;成立以滦南县清河沿蔬菜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为代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7家;继续实行注册登记“零收费”,2014年累计免收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271.84万元。
2014年,全县新发展市场主体4433户,同比增长55.16%,其中企业581户,个体工商户3852户,同比分别增长30.56%和59.11%。截至2014年12月底,全县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5797户,增长率为26.67%;企业总数达到2335户,增长率为22.32%,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523户,增长率为55.19%;小微企业1356户,增长率为22.71%;个体工商户总数为13462户,增长率为27.46%,全县市场主体呈现出“总量扩大、规模增强、结构优化”的发展特点。(王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