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简化融资性担保机构行政审批

24.03.2016  10:32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决定取消融资性担保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政审批。

省工信厅为贯彻落实《决定》提出,融资性担保机构新设或变更申报材料中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不再进行审批,并提出各市监管部门做好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衔接工作,指导融资性担保机构选聘遵纪守法、信用良好、懂金融、业务能力强的人员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