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农村创业带头人示范培训

14.05.2015  18:31

近日,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开展农村创业带头人示范培训的通知》,将农村干部省级示范培训纳入创业培训范围,并作为农村创业带头人进行示范培训。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将农村创业带头人作为创业培训的重点对象,按照创业培训的相关条件、程序等规定办理《就业创业证》,并配合省委组织部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创业示范培训工作。

我省将邢台市邢台县浆水镇前南峪村、张家口市万全县高庙堡乡杏花沟村、承德市滦平县张百湾镇周台子村、唐山市玉田县鸦鸿桥镇刘观庄村、衡水市委党校、廊坊市固安县委党校、河北农业大学等七个培训机构作为农村创业带头人创业示范培训定点机构。

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将会同当地组织部门指导创业示范培训机构配置创业培训指导师资,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参与创业培训指导,确保高质量完成创业示范培训任务。



(责任编辑:苏秋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