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基本公共服务行动计划

16.06.2014  09:17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推动九大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

日前,市政府正式印发《石家庄市基本公共服务行动计划(2014-2015年)》(以下简称《计划》),明确了我市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在城乡和区域间的均等化。

计划》明确提出,到2015年,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明显增长,基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逐步提高;农村与城市、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逐步缩小。

市发改委主要负责人告诉记者,市《行动计划》是在省《行动计划》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增加了三个具体服务项目,减少了一项与我市无关服务项目;增加了3项保障工程。最后形成9大方面,25个主要发展指标,78个具体服务项目,32项保障工程。本着突出省会标准、尽力而为、“提标扩面”、强化服务的宗旨,共在省《行动计划》基础上,共提高各种保障标准、覆盖率、支出水平,对省任务总数进行分解等指标121项,三分之一高于省标准。省会人民因此将享有更广泛、保障水平更高的基本公共服务。

——保留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住宿全免费为山区6县56所项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和交通补助

——政府为劳动者免费介绍工作 三项医保住院支付比例达75%左右

——逐步推动婚姻登记标准化和全国信息联网 推行婚姻免费登记

——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达30张

——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或租赁补贴

——对石市户籍居民和来石经商、务工人员,提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服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免费产前筛查服务、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

——学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率达到93%以上

名词解释

基本公共服务,就是用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的钱来为全体老百姓义务免费构筑和提供包括教育、计生、就业、养老、居住、文化体育、社会保险、残疾人服务等各种服务措施和服务项目,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残有所助”。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公民的权利,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职责。

公共教育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住宿免费

计划》提出,2014—2015年,我市基本公共教育的重点任务和服务标准中,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要保留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贫困地区倾斜,建立健全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不设重点校和重点班。

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提供免费住宿,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为山区6县56所项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和交通补助。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加大对违规补课、差别分班、“乱收费”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高中阶段,调整和优化普通高中布局,适度控制学校规模,控制班额。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推动县域“一中”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国家助学金政策。

学前教育阶段,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采取政府购买、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逐步完善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农村每个乡镇至少设置1所公办幼儿园,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置1所公办或普惠性幼儿园,乡(镇)和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

社会服务

医疗等专项救助延至低保边缘人群

在社会救助方面,《计划》明确指出,专项救助延伸至低保边缘家庭,重点解决其医疗、教育、住房等困难。对于低保户,保障标准按照能维持当地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保证自然灾害后12小时内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在社会福利方面,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散居孤儿每人每月补助700元,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1150元;加强贫困和重度精神疾病患者收养和治疗服务;逐步推动婚姻登记标准化和全国信息联网,推行婚姻免费登记。推行惠民殡葬,提供遗体运送、冷藏、火化免费服务。

养老服务方面,市、县(市)区要逐步推行建立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为家庭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加快专业化的老年养护机构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农村互助幸福院”基本覆盖全市农村,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全覆盖。

劳动就业

为全体劳动者免费介绍工作

对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新增就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补贴,对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对社会中介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保补贴;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高小额担保贴息贷款额度和一次性创业补助标准,对到农村基层创业毕业生给予生活补贴。

为1.6万人次提供创业培训;帮助2.68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再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为20万人次城乡劳动者提供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后就业率达到80%以上;为8万人次提供职业技能鉴定。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2%。

社会保险

三项医保住院支付比例均达75%

计划》提出了各项社会保险省基本标准。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储存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并将逐步提高标准。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等三项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参保率均稳定在95%以上。到2015年,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要达到91万人以上,职工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5万人以上,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要达到130万人以上。

计划生育

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制度全覆盖

为育龄人群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避孕、节育技术服务,为符合条件的育龄夫妇免费提供再生育技术服务。全市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含流动人口),可免费享受19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推动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实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全覆盖。

年满60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服务,可获得每人每年不低于960元的扶助金;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女方满49周岁或男方单亲满55周岁每人每月生活补贴150元;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每人每月生活补贴500元。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达到领取养老金之日起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养老金补贴。

医疗卫生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75%

实行全科医生培养计划,到2015年,实现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及以上合格的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推动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到2015年,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要达到75%以上,城乡居民具备健康素养的人数达到总人数的10%,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率达到85%以上,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达到60%,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85%以上,可免费享有登记管理、健康指导、定期随访和体格检查。

城乡居民享有零差率销售的基本药物,并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逐步提高实际报销水平。对石家庄市户籍居民和来石经商、务工人员提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服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免费产前筛查服务、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

住房保障

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5.2万套

到2015年,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达到36.98万套,全市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面基本达到20%,逐步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多层次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5.2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不低于1000户。

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房,其中享有实物配租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家庭总住房建筑面积50㎡以下;享有租赁补贴的,补贴标准由市、县政府确定。

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60㎡以下为主。

对符合条件的棚户区居民,以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棚户区改造。改造农村危房不低于1万户,每户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至60㎡。

文化体育

免费开放的文体场馆逐步增多

2014—2015年,我市将继续向全民免费开放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除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外,各级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文化场馆向社会开放。

组织“石演大舞台”“一月一名剧”和送戏下乡演出活动,全年送戏下乡演出不少于800场,其中城市演出不少于100场,农村演出不少于700场。每学期中小学生观看两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城市社区放映1000场电影,行政村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农村行政村建立农家书屋,图书不少于1500册,每年对每个书屋更新补充150册图书。

可供使用的公共体育场地(含学校体育设施)占全市体育场地总数的比例达到53%左右,到2015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0%。

残疾人服务

贫困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补贴50元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提供50元生活补贴;为就业年龄段贫困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提供不低于50元护理补贴。对贫困重度残疾人适配基本辅助器具。

为0—6岁的残疾儿童,免费提供抢救性康复。2014—2015年,要为2604人(次)左右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服务。学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率达到93%以上。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寄宿生,享受生活费和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补助;高中阶段教育学费、杂费、课本费免费;对考入高等院校的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实施资助。

为有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每年1000人;农村残疾人稳定就业每年1万人。建立50个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经常参加体育健身的残疾人比率达到2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