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实施旅游“黑名单”制度

30.07.2015  13:30

  据新华社北京电 为加大对旅游行业违法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督促旅游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履约行为和服务行为,我国将全面实施旅游企业“黑名单”制度。

  国家旅游局副局长王晓峰29日在全国旅游行业监管工作会议上说,《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印发。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畅通信息采集渠道。做好不良信息的填报、公示及相关管理工作,有效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被业内通称为“失信黑名单”的这一管理办法共21条,包括规定制定依据,规范对象,各级旅游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应纳入公开范围的几种不良信息,信息采集填报、公布查询,监督、整改事宜,异议处理程序,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等。在惩戒措施方面,将对纳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从业人员采取检查、暗访、责令整改等措施实施有效监管。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延迟报送、玩忽职守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

  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包括旅行社、景区以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在经营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不良信息。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旅游主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