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就业工作落实进展情况

16.12.2015  10:52

一、今年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截至11月底,全省城镇新增就业71.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60.4万人,分别完成全年计划任务的102%、

120.7%;11月底,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91.55%。3季度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5%。全省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全省就业形势稳定。

二、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不断创新政策措施。通过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形成了具有河北特色的积极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体系。省政府于6月底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针对促进就业创业提出了更有力的27项政策措施。8月底,召开了全省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就业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11月份,省政府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实施意见》。指导各市县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合理使用就业专项资金。以问题为导向对重点市县开展督查,指导其针对问题抓好整改。明确政策标准和具体程序,优化政策经办服务,缩短办理时间,大力推动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群体就业。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青年创业引领计划”,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有效援助,运用多种方式对其实行“一对一”帮扶,提供就业、培训和见习机会。扩展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范围,标准提高至每人2000元。全省招募1000名“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针对化解产能失业职工提供专项就业援助。实施“三补一降”政策。加强失业动态监测,建立职工分流再就业月报制度,人社部门深入重点地区和企业摸实情,提供培训、岗位等专项援助。指导各市县搞清底数,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台账,完善援助长效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各市县公开聘用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继续帮助零就业家庭人员实现就业并保持动态为零。不断健全“就业、培训、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完善与京津劳务对接机制,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外出转移就业、返乡创业。至11月底,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达1810.8万人。

(三)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省市县共设立4.1亿元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发挥创业贷款核心政策作用,充实担保基金,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对贷款实绩突出市县给予资金奖补。今年前11个月,全省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7亿元,扶持1.32万人创业。扎实开展创建创业型城市活动,引导各市不断完善“组织、政策、培训、服务、评价”五大体系。组成省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创业指导服务。加强创业培训,5.1万人完成培训。指导各地和高校大力建设创业孵化基地,近万名创业者入驻创业,吸纳3万余人就业。

(四)提高就业技能培训质量。各级人社部门面向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者和失业人员等群体实行定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开展就业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将新型学徒制、家庭手工业项目培训和技师培训纳入职业培训

补贴范围,支持各地以新招用农民工和新转岗人员为重点开展。实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工程,广泛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至11月底,全省共免费培训2.05万名农村劳动力并帮助就业,完成全年计划任务的102.5%。推进家政服务员培训输出基地建设,至目前,共向京津两地输送6000名家政服务员。

(五)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加强乡镇街道社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升级“河北就业网”,完善“114求职通”信息咨询平台,日均访问量近5万人次。统一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学生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活动。至11月底,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44.9万人成功介绍职业,帮助19.2万人完成各类就业技能培训;省人才中心举办260场各类招聘会,提供56.8万个岗位,入场求职达91.6万人次。11月初,“中国华北家庭服务业人力资源市场”挂牌成立,成为全国第一家国家级家庭服务业人力资源市场。

(六)强化宣传引导力度。结合公共服务专项活动,各级人社部门进村镇、进社区、进企业,宣传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劳动监察等法律知识,向外出务工者发放宣传材料,对职工和群众“面对面”宣讲政策。在“《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政策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活动期间,向劳动者发放2000万份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和政策咨询3000多万人次。遴选25名就业创业典型,在全省各地进行事迹巡回演讲。利用各类媒体媒介,开展劳动保障政策惠民宣传。省人社厅成功举办第二届全国创业专项大赛决赛,我省两支参赛队伍荣获全国十强。组织我省104个创业创新项目参加“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两个项目及选手分获一、三名,受到李克强总理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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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秋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