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处理慈善信托财产 须依规报告或公开
31.08.2016 00:36
本文来源: 民政厅
通知指出,对受托人将信托财产及其收益用于非慈善目的,或未按照规定将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及财务状况向民政部门报告或者向社会公开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根据通知,每年3月31日前,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应当向备案的民政部门报告上一年度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及财务状况。
通知要求,各地要将慈善信托备案和开展情况以及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专报信息,自今年10月起,每季度末向民政部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
本文来源: 民政厅
31.08.2016 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