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意见》推进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

19.12.2015  01:33
  近日,省安委会下发《河北省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推进方案》,衡水市高度重视,积极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精心制定了《关于推进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扎实开展好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
  衡水市制定的《意见》在省规定的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五个层面三项规范内容基础上进一步扩展了规范化建设内容,增加了组织体系、年度目标、督查督办、目标考核四项内容。
  《意见》阐述了开展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的重大意义,从强化组织权威性,严明安全生产责任,强化43项制度执行落地,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强化重点工作督办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六个方面进一步明确规范化建设工作思路和主要内容,并就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专业监管、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和联合执法这五支队伍建设表述了意见。
  为加强县域规范化建设的保障工作,《意见》还从三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规定;另一方面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业务培训,将安全生产纳入党校教育培训内容;最后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
  实施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意义深远,是实现安全生产责任“五级五覆盖”责任体系建设的重要途径和必然要求,是对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的进一步完善、补充和提升,是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基础,对于确保衡水市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