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我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总支部、直属支部),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部署,适应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形势,鼓励全校广大思想政治工作者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展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颁布十周年来取得的丰硕成果,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河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冀教政体〔2014〕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14年度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评选范围
全校系统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和机制等方面的创新工作项目实例。
二、征集评选条件
(一)申报案例项目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提高广大师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建设高水平医科大学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案例项目要努力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继承和发扬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良传统,紧密联系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青年教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开拓进取、大胆创新,有较强的时代感。
(三)通过创新案例的推广和实施,激发思想政治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对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化解矛盾、理顺情绪、激励斗志的重要作用,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有明显成效,项目创新成果在校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
(四)案例项目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理论性和推广价值,并以项目论文形式进行了理论概括和总结。
(五)案例项目能够坚持以德为本、德育为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良好品质。能够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评选、奖励及申报办法
(一)学校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设置三个奖项,其中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为项目带头人(1人)、主要贡献者(不超过3人)颁发证书。
(二)获得学校一等奖的项目,学校将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推荐“河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案例”候选项目。
(三)请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好案例项目的征集工作,于2014年9月22日前将加盖本单位、本部门公章的申报表(见附件)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同时报送电子版申报表到[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刘学民 马梦瑶
电 话:86265536
附件:河北医科大学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案例申报表
党委宣传部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