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征收林地行政许可决定书:冀林业[2016]00200067号

12.04.2016  03:23

河北省林业厅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冀林业[2016]00200067号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邢台川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审核,同意临城建设项目占用邢台市临城县林业局林地6.9110公顷。

  你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依法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和有关占用征用林地的补偿费用。建设用地批准后,需要采伐林木的,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河北省林业厅    
  2016年0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