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涉黑案昨宣判

09.11.2019  10:51

   张家口涉黑案昨宣判

  31人获刑 最高被判处20年徒刑

  本报讯(记者 马冬胜)昨日,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被告人史某刚等3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其中,对被告人史某刚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等7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史某刚以提供吃住、娱乐消费和庇护等手段网罗多名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在张家口市宣化区等地实施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史某刚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采取暴力和软暴力相结合的方式,非法控制宣化区部分废品回收市场,并通过经营粉煤灰业务以及非法索债、强迫交易等手段攫取大量经济利益,至2018年11月,共致1人死亡、1人重伤、12人轻伤和9人轻微伤。

  对被告人王某斌以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等7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外2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七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编辑:【霍瑾】
河北省法院集中宣判一批涉黑涉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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