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法院2017年工作实现整体跃升
2017年,张家口法院受理各类案件5.38万件,审执结5.08万件,结案率94%,同比上升4%。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6200件,审执结6000件,结案率97%,在全省中院排名第三。
推进平安和法治张家口建设取得新成效。着力维护社会稳定,扎实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审结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300余件,同比上升5.3%。圆满完成王保安大要案审理任务,得到上级法院和各级领导肯定。依法审理涉军案件近百件,妥善化解矿山退出纠纷,配合开展“双违”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制作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提出司法建议,发布典型行政案例68件,促进法治社会建设。
服务冬奥会筹办和本地发展取得新成效。市中院成立涉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涉奥案件监管平台,推行“一案六必备”制度,依法审理涉奥案件,协助党委政府化解涉奥征地拆迁矛盾纠纷。依法审理涉扶贫资金职务犯罪案件。市中院及辖区五家基层法院与京津冀三地10家法院共同签署司法合作协议,在立案、送达、审判、执行、人才交流培养等方面加强交流协作。依法审理涉京津冀项目建设和知识产权案件40余件,依法保障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产业顺利转移。
服务绿色发展取得新成效。出台《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助力全市绿色发展生态强市指导意见》,服务保障张家口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得到市委回建书记和武卫东市长批示肯定。在全省率先启动环境保护刑事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承办京津冀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会议,提升环境审判工作水平。依法审理环境保护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保障全市走绿色发展、生态强市新路。
深化司法改革取得新成效。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基本到位,在桥东区、沽源县法院开展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专门招录司法辅助人员,组建新型审判团队。全市法院院庭长办案2.8万件,其中中院院庭长办案1400余件,办案比例为53% ,法官人均结案114.7件。案件改判率同比下降4.4%,办案周期同比缩短11天。市中院分领域设立六个专业法官会议,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员额退出办法,加快完善落实司法责任制配套机制。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案件繁简分流改革等扎实推进,并取得显著成效。
落实司法为民取得新成效。诉讼服务中心优化升级,当场立案登记率超过95%。深化司法公开,公开审判流程信息5.1万件,公开裁判文书2.8万件,庭审网络直播案件7000多件。组织开展夏季攻势专项行动,执结各类案件 1.2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1亿多元。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将1200多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公开曝光。落实应救尽救司法救助原则,对确有需要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减缓免诉讼费。开展信访百日攻坚行动,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成效显著,市委书记回建对中院涉诉信访化解工作多次批示给予肯定和表扬。
加强信息化建设取得新成效。全市法院共投资740多万元加强信息化硬件建设,完善了执行指挥中心、审判管理中心、诉讼服务中心、远程视频会议室等现代化功能设施,新建电子卷宗随案同步自动生成项目、涉案采取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外勤执法系统等六个系统。强化智审系统应用,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和网上协同办案平台,推广使用人民法院即时通系统,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经开区法院荣获“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加强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热潮,加强机关党建、文体建设。组织开展“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法治信仰”全员读书活动,市中院获全省法院优秀组织奖,全市法院21人被评为“全员读书”活动先进个人。参加京津冀司法论坛交流,8篇论文被评为优秀论文。参加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九届学术论文讨论会,9篇论文获得奖项,获奖成绩位居全省第二。市中院民一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开展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制定实施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2018年,张家口中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大力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审判质效实现新提升,特别是在服务保障冬奥会筹办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上要有新作为,向着争创一流法院的目标坚实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