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政府正式发通告 草原天路开发保护有规可依

06.06.2017  10:22


6月5日,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护与开发草原天路的通告》。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6月5日,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护与开发草原天路的通告》。图为张家口市旅发委副主任张蕾青发布通告。

  今天(6月5日),记者从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保护草原天路自然景观,有序开发利用草原天路沿线旅游资源,保持其长久活力,张家口市政府正式发布《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护与开发草原天路的通告》。

  据张家口市旅发委副主任张蕾青介绍,草原天路保护范围包括草原天路沿线两侧5公里区域内的具有旅游开发利用价值的自然、人文等资源。针对外界普遍关心的草原天路开发问题,张家口市将坚持“统一规划、保护优先、科学管理、有序开发”的原则,在遵循客观规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前提下,达到宜游、宜行、宜休闲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

  通告从严格规划管理、严禁违章建设、有序合理开发、全面排查综合治理、倡导文明出行、交通管理措施等六个方面做了详细规定。通告明确,对不符合总体规划的开发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有关县(区)政府对所有违章建筑进行全面清理,对影响和破坏草原天路生态环境、旅游环境、文明形象的违章建筑依法进行拆除;对正在建设的违章建筑应当责令立即停止建设并依法予以拆除。从事旅游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要制定旅游资源开发保护方案,并报送相关主管机关。开发建设要严格执行规划环评中判定的产业负面清单,对违法违规进行建设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张家口市决定将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排查治理行动。有关县(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类餐饮、娱乐、住宿等旅游经营单位的经营资质等进行全面核查。要求各经营单位必须在指定地点、区域销售商品,严禁虚假宣传、欺客宰客、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及降低旅游服务质量的行为;严禁在草原天路区域内破坏草地、树木及侵害野生动物;严禁随意倾倒、堆放废弃物;严禁私设卡丁车、越野车、跑马场等经营场所。

  为倡导文明出行,张家口市要求自驾游客做到“五个不”:不强行会车、超车、在草原上驾车;不乱扔垃圾;不踩踏植被;不野外烧烤;不随意野外宿营。对拒不听从劝告,违反公共秩序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除责令其消除影响恢复原状外,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在客流高峰期,主管部门将根据草原天路承载能力及进入车辆数量,适时对车辆采取限行和分流措施,以维护草原天路的正常通行和安全。(河北新闻网6月5日张家口电 记者王雪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