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单独”生二孩夫妇独生子女费不用退

08.12.2014  11:12

     张家口 新闻网讯(记者杨连 通讯员杨秀红)日前记者从市计生委获悉,截至10月底,我市共有533对夫妻通过审批拿到了二孩准生证。自审批之日起,他们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 奖励优惠,已享受的奖励原则上不再退还。

    “往年的独生子女费都是打到卡上的,以后就没有了,但之前领的也不用退。”桥西区马女士是“单独两孩”政策的受益者,她已经领到二孩准生证2个多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办证过程中没人提过要退还已领取的独生子女费。对于是否退还已领取的独生子女 奖励,市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于今年5月30日发布省卫计委关于“单独两孩”生育政策时已明确规定,单独夫妇被批准再生育时,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 奖励优惠,已享受的奖励原则上不再退还。

    按照规定,“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之前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在“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申请并经批准再生育时,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 奖励优惠,已享受的奖励优惠,以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按有关规定,给予独生子女父母多分配一人份福利份额的,原则上不再退还。

    同时,在“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又申请并经批准再生育时,应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 奖励优惠,已享受的奖励优惠,以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按有关规定,给予独生子女父母多分配一人份福利份额的,应予以退还。此外,依照规定,那些符合二孩申请条件、但暂时还未考虑清楚是否要 生二孩的夫妇,即使现在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以后仍然可以申请生二孩,但申请时应将所获得 奖励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