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出台市容市貌标准 城区容貌分三类管控

07.08.2014  11:34

  为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张家口市日前出台《中心城区市容市貌日常管控工作标准》,制定了符合不同区域、街道实际的工作标准,实现城区容貌分类科学管理。

  按照区域和街道,中心城区市容市貌管理分为严禁区域、严管区域、规范区域三种类型。严禁区域包括中心城区所有游园、绿地、广场、桥梁、主要道路交叉口周边、重要节点、城市出入口及滨河路、清水河路、盛华大街等14条主要街道。严管区域包括东安大街、平门大街、富强路等24条主要街道。规范区域包括严禁、严管以外的区域。

  该市要求在严禁区域内做到无占道经营,无店外经营、堆物,无广告乱象,无露天烧烤,无店外摆放桌椅、伞棚设施,无早夜市和临时集贸市场,无劳务市场、车务市场,道路两侧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摆放整齐,沿街单位、门店前不得擅自设置各类车辆禁停设施标志。对于严管区域,严禁占道经营摊点、店外经营、广告乱象、炭火露天烧烤和擅自设置早夜市或临时集贸市场,允许早点摊经营但不得超过8时30分,要求道路两侧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摆放整齐。对于规范区域,一律禁止游商游贩占道经营、炭火露天烧烤、广告乱象,同时规范管理各类经营摊点、店外摆放的桌椅伞棚和劳务、车务市场。(记者王雪威 通讯员郭俊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