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中心城区市容市貌日常管控标准出台

31.07.2014  12:02

    分为严禁区域、严管区域、规范区域三种类型

    根据不同区域细化管控内容和标准

     张家口 新闻网讯(记者邵俊琴 通讯员郭俊和)为进一步明确、细化中心城区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工作内容,制定符合不同区域、街道实际的工作标准,实现城区容貌分类科学管理,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张家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出台了《张家口市中心城区市容市貌日常管控工作标准》,即日起执行。

    按照区域和街道,中心城区市容市貌管理分为严禁区域、严管区域、规范区域三种类型。严禁区域包括中心城区所有游园、绿地、广场、桥梁、主要道路交叉口周边、重要节点、城市出入口及以下主要街道:桥东区滨河路、胜利路、钻石路、建国路、五一大街,桥西区清水河路、西坝岗路、古宏大街、赐儿山大街,高新区盛华大街、长城大街、朝阳大街、钻石南路、中兴北路。严管区域包括桥东区东安大街、解放路、建设东街、工业东街、商务北横街、宣化路、马路街、林园路、东兴街,桥西区平门大街、明德路、长青路、公园路、新华街、武城街、工业西街、光中路、西苑路,高新区富强路、站前大街、世纪路、长宁街、永兴街、西苑路。规范区域包括严禁、严管以外的区域。

    在严禁区域内要做到:无占道经营,无店外经营、堆物,无广告乱象,无露天烧烤,无店外摆放桌椅、伞棚设施,无早夜市和临时集贸市场,无劳务市场、车务市场,道路两侧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摆放整齐,沿街单位、门店前不得擅自设置各类车辆禁停设施标志。对于严管区域,严禁占道经营摊点、店外经营、广告乱象、炭火露天烧烤和擅自设置早夜市或临时集贸市场的行为,允许早点摊经营但不得超过早上8点30分,要求道路两侧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摆放整齐。对于指定的规范区域,游商游贩占道经营、炭火露天烧烤、广告乱象一律禁止,进一步规范管理各类经营摊点、店外摆放的桌椅伞棚和劳务、车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