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肇事哥哥“顶包” 心存侥幸法网难逃

17.12.2015  11:17

  近日,隆化县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奇的交通肇事案件,弟弟开车撞人后,哥哥为“”弟弟,谎称自己是“弟弟”,到交警部门“顶包”,真相大白后,兄弟二人均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2015年2月11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民间习俗“过小年”。春节即将来到,这本来是充满喜庆的日子,但对于陆甲(化名)、陆乙(化名)兄弟二人来说,却是他们生命中永远难忘的一天。

  当晚19时30分许,弟弟陆乙在饭店吃完饭后驾车拉着妻子回家,途中将过马路的小姐妹俩撞倒。陆乙知道自己撞到了人,但恐惧和侥幸心理让他们做出了错误的选择,二人并未下车施救,而是在犹豫中驾车逃离了现场。

  到家后,惊魂未定的陆乙打电话告诉哥哥陆甲,兄弟二人合计一番后,哥哥陆甲为“”弟弟,打电话报警并谎称自己是肇事者陆乙。当晚陆甲被警察带走并被行政拘留。

  在公安部门的讯问中,难圆其说的陆甲于第二天说出了自己“假冒”陆乙为其“顶包”的事实,承认其本人是比弟弟陆乙大4岁的陆甲。与此同时,迫于压力的陆乙在亲友的劝说下,于2月13日主动到公安局投案,承认自己才是真正的肇事者,案件终于真相大白。

  受伤的姐妹俩均是小学生,在此次交通事故中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万幸的是经治疗后二人已无大碍。陆某兄弟俩事后与两姐妹亲属达成和解协议,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9.8万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2015年11月,隆化县法院以陆乙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陆甲也因作假证明包庇其弟的行为触犯了刑律,被认定犯包庇罪,但因情节轻微、危害不大,未造成严重后果,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