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与人体健康有关的实验室生物安全能力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

04.06.2014  03:34

冀卫办科教函﹝2014﹞15号

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各有关高等院校,省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全面了解2004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颁布以来全国与人体健康有关的实验室生物安全能力发展状况,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教司下发《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教司关于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能力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国卫科教实验室便函【2014】78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网上调查。结合河北实际情况,现将我省开展此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1.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

  2.省、市、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抽选部分医疗、教学已进行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备案单位名单(见附件)。

  二、登录方法

  请各单位登录实验室生物安全能力发展情况调查系统( http://eddc.chinacdc.cn:8080/dap/task/10/ ),进入填写页面后,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录入调查信息后保存上报。

  各单位用户名需进入邮箱HB [email protected] (密码:HBbiosafety)获取。所有用户的初始密码为qwerty。为防止本单位数据被他人修改,请登录后立即修改密码。修改方法是:点击“系统管理”—点击“修改密码”—输入新密码—点击“保存”。

  三、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详见进入网页后《全国与人体健康有关的实验室生物安全能力发展情况调查表》。行政主管部门填报调查表一;业务单位填报调查表二。

  四、调查填报时间 :2014年6月1日—30日。

  五、调查要求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门人员认真填报;并负责组织好本辖区内单位的调查填报,按照填报时间及时上报。

  联系人:河北省生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张世联 0311-86573264 13931862866;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管理处:张北奇 0311-86573264 13930170503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4年5月28日

附件:

抽选已进行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备案单位名单

  1.河北省人民医院

  2.河北省儿童医院

  3.河北省鼠疫防治所

  4.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5.河北联合大学附属医院

  6.石家庄市第一医院

  7.承德市中心医院

  8.张家口市第一医院

  9.秦皇岛市第一医院

  10.廊坊市人民医院

  11.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

  12.沧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13.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

  14.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医院

  15.邯郸市第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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