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开展“三品”专项行动 推动消费品工业迈向中高端
继续开展“三品”专项行动 推动消费品工业迈向中高端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 高延敏
2017年重点工作总结
2017年,全国消费品工业系统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部党组的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保供给,推动消费品工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积极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一是继续促进增品种。组织编制第二批、第三批轻工《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委托行业协会评选“2017年度纺织十大创新产品”;联合行业协会召开了纤维流行趋势发布会;确定第二批8家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平台);联合相关部门印发第二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二是继续促进提品质。在家用电器、制鞋、洗涤用品等行业开展重点产品与国外产品质量与性能实物比对;组织开展第四批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申报审定工作,组织示范中心为食品生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人员培训、委托检测、应急检测等服务。三是继续促进创品牌。对120家重点跟踪的服装家纺品牌发展情况进行调查分析,组织编制《2017年度中国纺织服装品牌发展报告》和《2017年度中国家用电器行业品牌发展报告》,开展了家电行业品牌评价,并发布评价结果;支持钟表、制鞋、五金制品、香料香精化妆品、服装家纺、食品等行业自主品牌建设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品牌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自主品牌评价和宣传推广活动;支持举办消费品博览会、服装节、时装周以及服装家纺设计大赛等品牌活动。四是继续优环境。利用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食品药品制造企业实施“三品”战略;确定了第二批9家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城市;加强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专题网站和微信建设。
(二)积极推进行业管理。一是促进分业施策。继续推动落实《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纺织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关于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二是推进标准工作。继续做好消费品领域669项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完成轻工、纺织、包装3个行业的“十三五”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编制工作;重点支持基础公益类、重大技术和产品标准的制修定工作,立项行业标准计划273项,补助国际标准12项,完成行业标准报批299项。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修订工作。三是促进外经工作。组织参加相关国际论坛和会议。四是加强行业规范管理。修订并印发《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及管理办法、《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及管理办法,公告符合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的19家企业名单;修订并印发《日用玻璃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本)》和《农用薄膜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本)》;发布了两批共38家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
(三)积极推进行业结构调整。一是促进产业转移。继续支持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发展;促进京津冀食品和生物医药产业协同发展。二是推进智能制造。确定了第三批23家消费品工业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组织召开了消费品工业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现场经验交流会。三是促进创新联盟发展。支持“家电业智能制造创新战略联盟”“中国服装智能制造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挥平台作用,引领行业发展。
(四)积极提升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一是推进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信部主题日活动;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的培训和宣贯。二是促进乳制品行业发展。继续引导和推动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新增3家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开展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三是推进医药储备管理工作。积极做好“一带一路”高峰论坛、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和党的十九大期间医药储备应急准备工作,完成中央医药储备应急调用任务。四是进一步做好基本药物定点生产试点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基本药物定点生产试点第一批部分品种延续试点的通知》,保障定点品种稳定生产供应。五是推动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支持两家药品文号集中的企业开展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发挥规模效应,降低生产成本,保障有效供应。
(五)积极推进盐业体制改革。配合国务院法制办修订《食盐专营办法》;制定《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等;督促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并报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开展食盐储备督查;促进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跨区开展经营;开展打击制贩假盐专项行动;妥善处置“异味盐”事件。
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8年,消费品工业系统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创新为动力,以企业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开展“三品”专项行动,推动消费品工业迈向中高端。
(一)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增品种方面,开展消费品工业个性化定制和创新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继续编制、发布、宣传《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发布“2018年度纺织十大类创新产品”;培育国产通用名药大品种;继续实施《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在提品质方面,做好轻纺行业强制性标准的精简整合和推荐性标准的集中复审;完成轻工、纺织、包装等行业“十三五”标准体系编制工作;开展轻工行业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对比分析工作;支持国内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继续组织部分行业开展国际对标和产品品质对比活动;进一步加强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建设;继续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在创品牌方面,继续开展纺织服装创意设计园区(平台)试点示范工作;制定并宣贯重点行业品牌培育标准,发布重点行业品牌发展报告;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和评价工作;继续跟踪培育100家左右服装家纺重点自主品牌;深化与大型电商平台的战略合作;支持办好医药工业百强发布、博览会等行业重大品牌活动;加强消费品“三品”专题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建设。
(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推进行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一是落实“中国制造2025”,配合推进行业实施智能制造工程、绿色制造工程。二是继续实施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指南),促进分业施策。三是配合推进京津冀地区和“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消费品工业协同发展。四是继续推进铅蓄电池、印染、粘胶、再生化学纤维(涤纶)纤维行业规范管理。
(三)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积极转换增长动力。一是组织开展企业两化深度融合、“互联网+”现场经验交流活动;推广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模式。二是推进医药高端制剂与绿色制药创新中心建设;支持家电、服装等行业智能制造创新战略联盟发展。三是积极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改革工作,支持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一是继续落实《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实施《食盐专营办法(修订)》《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加强食盐专营管理。组织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加强食盐储备、信用体系建设和电子追溯系统建设,有序开展跨区经营。二是加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宣贯工作;组织“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开展人员培训、委托检测、应急检测等服务;进一步扩大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范围。三是加强医药储备管理,开展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和短缺药品生产供应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做好基本药物和短缺药品的生产供应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