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法院:全面启动院长办案制

11.12.2014  19:12

      近日,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春香担任审判长,通过互联网庭审直播平台,公开审理一起受贿案件,标志着该院正式启动“院长带头办案制”。本次庭审网上点播数为1127,位居该院历次直播点播数首位。今年年初,我院就下放了部分审批权,在此基础上院长办案制的全面启动,助力阳光司法的同时为落实全面推行审判长负责制积累了经验。

      为进一步强化领导审判职责,做好开庭示范指导,规范庭审活动,同时克服审判人员少,案件数量多的现状,该院已经制定出台了《院、庭长办案实施细则》,敦促院长、庭长带头办案,办铁案、办精品案,从而提高全院干警工作严谨性、规范性和积极性,该制度规定,试行期庭长至少办理本庭案件的三分之一,主管副院长每月至少主审一件案件,院长每年至少主审2至3件案件,并要求所有可以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全部通过互联网庭审直播公开审理。院长带头办案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升审判能力和管理能力,及时掌握审判前沿的最新动态,增强重大疑难案件,新类型案件的掌控能力和调研能力,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同时,在缓解法院办案压力的同时对年轻干警也具有重要的传帮带作用。除此之外,该院将院长带头办案和庭审直播有效衔接,也是落实司法公开、深化司法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法院整体工作的提升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