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设工程变更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工程变更是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普遍现象,它极大地影响着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对于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有着非常重要作用。笔者在审计时发现,工程变更中普遍存在变更随意性大、变更造价控制不当等方面的问题,应当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
(一)不履行审批手续随意变更。有的项目在实施中,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根据领导意见,不经过审批,就随意增加工程内容、更换材料;有的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者批准的建设规模时,没有按程序报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有的变更是"先斩后奏"、事后补办手续。
(二)变更签证事项与施工合同约定不符。有的项目现场监理、建设单位管理人员不认真审核把关,执行施工合同有误,将因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造成的损失或返工事项,作为变更签字确认;有的项目违反施工合同约定,将合同价包含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作为变更签证事项进行确认。
(三)变更签证资料不齐全。有的重大变更签证单上只记录变更事项,而没有工程变更理由、原始记录、详细计量情况;有的隐蔽工程变更事项,没有图片或影像资料;有的签证单中的资料记载不详,含糊不清,模棱两可。
(四)变更造价控制不当。有的项目变更造价计算不公正、不合理,没有遵循清单计价规范要求,对原合同清单中已有或类似的工程项目,没有直接采用或参照原清单中的项目单价,而是重新组价,提高变更造价;有的项目还存在虚假变更签证,套取建设资金的问题。
二、对策及建议
(一)建设单位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工程变更的审核把关。除了监理工程师外,建设单位还应配备懂工程技术、懂法律,具有施工经验和良好职业道德素质的专业人员一同进行现场管理,对具体工程变更事项的充分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核,按程序进行申报审批。在实施过程中,做好重大变更事项跟踪检查,确保变更签证内容记录真实和详实。
(二)强化内部审计,从源头上进行监督。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承担起建设项目审核监督职责,并且突出项目变更事项的监督。在专业力量不足的情况下,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借用社会力量,完成审计,既达到了监督和服务目标,提高效率。
(三)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因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工作失误造成的变更,应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对因建设单位违规造成的工程变更或弄虚作假的,由相关行政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对问题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通过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和震慑效果,不断规范工程变更行为,增强责任意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投资规模。(于赞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