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州:“六制度”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协作机制

20.06.2019  16:51

为加强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案件线索移交查处力度,促进资源环境政策执行到位、相关部门单位履职到位,近日,重庆市万州区审计局与区公安局通过“六项制度”,建立完善了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中的常态化配合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相互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探讨协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当前可能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资源环境违法犯罪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建立联络员制度。区审计局法规科、区公安局治安支队环保大队分别作为牵头部门,各确定1至2名联络员,协调双方联动执法,组织重大联勤联动活动开展,对接、跟进案件线索处理、查办,组织协调业务培训、筹备联席会议等。

三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双方共同探索建设协作共享信息平台的思路及方式,相互学习、相互指导、共同研究,实现情报信息的互信和共享,提高协作配合和联勤联动效率。

四是建立线索移交机制。公安机关在案件侦办中发现属于资源环境审计监督范围的问题线索,移交同级审计部门;审计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涉嫌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线索的,按照相关案件线索移送规定,移交同级公安机关。双方确定专人接收,跟进督促移送案件线索查办进度,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五是建立重大事项会商机制。双方在审计监督或案件侦办中,可以对涉及对方职能职责的重大、复杂、社会影响大的问题或案件开展共同会商,必要时商请相关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参与研究,确保依法处理。

六是建立联合培训制度。双方根据工作情况,每年至少共同组织1次联合培训、专题研讨、案例剖析,全面系统地学习审计领域和刑事侦查所涉及的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和标准,提高审计履职与环保执法能力水平。同时,适时共同汇编典型案例,揭露违法犯罪手法,反映审计整改问题,突出协作配合成效。(肖茹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