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开云:延长客票预售期,别老盯着退票费
11月15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消息,将从12月1日起,用一周时间,逐步将铁路互联网售票、电话订票的预售期,由目前的20天延长至60天。需要退票的旅客可按原阶梯退票办法执行,改签后的车票乘车日期在春运期间的,退票时收取20%的退票费。(11月16日《新京报》)
从1997年起,铁路部门便以票额20%标准收取退票费;自2011年9月25日起,退票费14年来终于下调——由原来按面额的20%计收下调为按5%计收,退票费最低按2元计收。一时间,百姓惊呼:铁老大终于低下了高贵的头颅。
然而,好景不长。2013年9月1日起,铁路部门又调整了火车票退票和改签办法,实行火车票梯次退票方案。即:票面乘车站开车前48小时以上的,退票时收取票价5%的退票费;开车前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收取票价10%的退票费;开车前不足24小时的,收取票价20%的退票费。尽管人们对梯次退票颇有微词,但实施一年多后也开始慢慢适应。
这不,梯次退票也不行了——从12月7日起开始发售2015年铁路春运第一天的火车票,虽然客票预售期延长至60天,但改签后的车票乘车日期在春运期间的,退票时要收取20%的退票费。延长客票预售期,对回家心切但苦于一票难求的旅客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消息。但是,春运期间退票一刀切的20%的退票费,足以冲抵旅客对延长客票预售期的喜悦,甚至会给旅客造成一种错觉——铁路部门延长客票预售期,就是为了变相收费和变相聚财。
无需置疑,客票预售期延长后会带来退票、改签量的增加,但这不是铁路部门一刀切收取20%退票费的理由,而是用真心真情为旅客服务的荣光。早在20%的退票费实现不久,就有不少维权人士向当时的铁道部、发改委等部门提交申请,要求取消或降低退票费。然而,退票费转了几个圈,依然回到20%的原点,这岂不是开历史的倒车?
众所周知,火车票目前依然是卖方市场,春运暑运等高峰时期一票难求。铁路部门不能掌握着铁路这个稀缺资源,就玩退票费于股掌之间,想涨就涨、想变就变。铁路部门干的是服务工作,不能老是盯着退票费,而应该在解决火车的运力问题、打击“黄牛党”、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下功夫,这才是走对了路子、走上了正道。依笔者之见,无论任何情况下,退票费都不能涨、不该涨,而是到了应该取消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