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进一步推进大病医疗救助工作

16.08.2014  15:11

今年以来,廊坊市不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将大病救助种类由原来的6种增加到10种,住院救助比例由原来的最高60%提高到80%,同时提高了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最高额,由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2万元提高到3万元。截至目前,共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0533人次,占城乡低保人数12%,占城乡总人口0.2%,累计发放救助金2048万元,人均救助金额1944元。

目前,廊坊市各县(市、区)通过财政列支、社会捐赠、福彩公益金支持等方式筹集资金,全部建立了县级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大病医疗救助试点在全市全面推开。全市共筹集资金1.36亿元,其中,大厂县通过募捐义演筹集资金3847.5万元,政府配套20%,共筹集资金4500万元;三河市、香河县还实施了肾病透析免费政策。今年以来,全市共支出大病医疗救助资金1103万元,救助105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