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法院:“三项措施”减轻群众诉累

23.10.2014  13:14

      为进一步落实群众路线要求,夯实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广宗法院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减轻群众诉累,拉近干警与群众距离,使该院司法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一是定点办案,上门提供司法服务。该院根据辖区矛盾纠纷分布特点,安排派出法庭法官每周定期深入矛盾纠纷多发村进行定点办案,坚持“就地调查、就地取证、就地调解、就地执行”的原则,在群众家门口化解涉诉纠纷。实行定点办案以来,该院主动与当地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村干部联系、协作,共同调处了涉宅基地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等案件29起,很大程度上方便了当地群众诉讼。       

      二是送法下乡,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根据广宗县南北狭长,偏远乡村群众来往县城不便的实际情况,该院针对偏远乡村定期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宣传涉农、涉民生法律,发放了《民商事案件调解指南》、《法官便民服务卡》等便民卡片500余张。送法同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引导当事人理性解决纠纷,及时消除了28个隐患,避免了矛盾升级。

      三是能动司法,创新开展诉前调解。针对一些标的额较小、法律关系明晰、事实证据清楚的案件,该院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积极动员乡村干部、威望人士、当事人亲戚家属参与案件化解工作,用简便方法于诉外化解矛盾,既节约了有限的诉讼资源,又使当事人的纠纷得以快速有效解决。同时,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的优势和作用,对于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的案件,实行“立即受理、立即调解、快速结案”,进一步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