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群众体育工作思路和要点》的通知
10.02.2015 16:24
本文来源: 体育局
现将《2015年群众体育工作思路和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办公厅
2015年1月5日
2015年群众体育工作思路和要点
2015年是全面完成《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和研究制定《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开局之年。群众体育工作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批示精神和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一、工作思路
(一)依法治体,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要确保群众体育事业生机勃勃、井然有序,最根本的是要靠法治。要健全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法律规范体系,逐步建立全民健身的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尤其是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持之以恒的抓好《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的贯彻落实。
(二)科学谋划,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深刻理解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意义,肩负起时代赋予群众体育的历史使命。推动各级政府履行好体育基本公共服务职能,理清各级体育行政部门的事权关系、事权边界,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组织和市场的关系,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把精力集中在制定规划政策、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统筹协调、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指导服务水平上来。
(三)改革创新,推动群众体育发展提档升级。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意识,创新群众体育工作体制机制。注意培育网络、社区、草根等非正式体育社会组织的成长、转化,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扶持体育社会组织健康成长。推动群众体育由外延扩张型发展向内涵提升型转变,培育多元供给主体,形成政府、社会、市场分工合作、事业产业相互促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与大众健身服务业联动发展的新型发展模式。
(四)持续发力,夯实“大群体”工作格局。深化、巩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群体工作格局。完善全民健身领导协调机制,促进体育与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部门和行业的融合发展,推动建立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内部群众体育协同发展机制,充分发挥各级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体协、农民体协、行业体协等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的作用和单项体育协会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多元共促机制。
二、工作要点
(一)《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实施效果评估和新周期《全民健身计划》制定工作
1、今年总局将在汇总各省(区、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评估数据的基础上,形成评估总报告报送国务院。各地体育部门要根据本地评估数据,进一步总结、疏理“十二五”时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以及《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颁布实施20年来的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建立全民健身基础数据统计制度,利用好通过评估获取的相关基础数据,深入研究下一阶段改进工作的实质性举措。
2、2015年是研制新周期《全民健身计划》的关键之年,总局将在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召开不同层次、各有侧重的论证会,广泛征求国务院各部门、各地区、各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充分问需于民。按照计划,新周期《全民健身计划》将在今年10月报送国务院,预计于2016年初由国务院正式印发。各省(区、市)体育部门、各人群体协、行业体协和单项运动协会要尽早启动本级新周期《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研制工作,不等不靠,把研制本级《实施计划》和指导所辖地市、区县各单位、部门研制各级《实施计划》作为今年的首要工作,立足本地实情,突出各自特色,确保新周期《实施计划》的研制质量和时效,确保在2016年年内出台各级《实施计划》。
(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和管理
3、以“突出重点、优化结构、提高效益”为原则, 努力确保完成《“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力争到2015年底全国85%以上的省(区、市)达到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行政村覆盖率50%以上的既定目标,尚未达标的地区,要切实加大投入,做好规划,努力完成本地区《实施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雪炭工程”保持2014年的资助规模,重点支持建设援藏、援疆、援苏区和中西部地区、真正有需求地区的项目,建筑形式为不设固定看台的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单个项目投资规模不超过2000万元。统筹推进社区(乡镇)多功能公共运动场项目建设,继续开展“拆装式游泳池”试点工作。有关地区要根据自身实际,做好项目规划,协调落实好相关项目资金,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填报项目申报材料。其他地区可根据自身实际,结合当地群众需求,按照要求申报社区(乡镇)多功能运动场项目,并做好项目排序。
4、研究“十三五”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和规划布局以及中央资金转移支付地方的方式方法等问题,启动编制《“十三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各地要结合本地“六普”数据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评估结果,做好本地“十三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的前期论证和编制工作。
5、继续支持各地对到期的全民健身路径器材进行更新。各地要对使用寿命到期和损毁的全民健身路径器材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研制完善全民健身路径器材更新维护办法,建立健全符合实际、运转有效的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新机制。
(三)群众体育组织队伍建设
6、加强体育社会组织政策法规的制定,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全民健身工作中的作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做好体育社会组织开展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试点工作,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逐步形成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在全民健身工作中发挥作用的保障机制。支持具备条件的单项体育协会培训、审批具有专项技能的项目指导员,广泛开展以传授运动技能为内容的继续培训,提升指导员技能素质水平,提高上岗比例。
7、加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建设,为志愿者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搭建平台,持续推动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化机制。组织、指导8个单项体育协会结合全国性体育竞赛活动开展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联合全国总工会举办第二届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完善比赛模式,推动以职业社会体育指导为代表的体育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导职工体育工作开展。
(四)全民健身活动开展
8、推广群众参与性强、普及面广、易于坚持的科学健身项目,组织策划好“8.8全民健身日”、“6.15”毛主席题词纪念日等主题示范活动以及三大球、基础大项和冰雪项目等全民健身竞赛和活动。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组织、参与全民健身,完善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政策措施,扶持城市乐跑赛、世界行走日、全民健身挑战日等品牌活动在全国的普及。
9、指导支持单项体育协会研究制定运动项目业余等级锻炼标准、段位制和业余裁判员、教练员认证体系,进一步创新赛事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建立有效的业余竞赛活动体系和激励机制,找准专业和业余赛事结合点,创新赛事活动的内容和方式,探索多元主体办赛的机制。配合民委、残联等部门做好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暨第六届全国特奥会组团参赛工作。
(五)科学健身指导和宣传
10、加强科学健身指导,组织各级各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爱健身、会健身、坚持健身的文明生活习惯。完成第四次全国国民体质监测、6-69岁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质状况抽测、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等基础性、制度性工作,做好数据分析和公报撰写工作,适时发布各项调查结果。
11、继续做好“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第二期试点工作。着重探索“指导站”的运行模式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能力。要注意调动社会力量,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社会组织参与到科学健身指导中来,培育规范开放、公开透明的健身指导市场体系,不断满足群众对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的需求。
本文来源: 体育局
10.02.2015 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