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举行2014年济困助学金发放仪式

22.08.2014  17:16

8月21日,唐山市举行2014年济困助学金发放仪式, 向全市考入一本、二本院校的低保家庭大学生发放助学金,标准为每人3000元。各县(市)区民政局局长(社会事业管理局局长)、慈善协(分)会负责人、学生代表60多人参加了仪式。这是唐山市民政局出台《唐山市民政局济困助学暂行办法》后第一次正式发放助学金。

为做好低保家庭大学生救助工作,近日,该局出台了《济困助学暂行办法》,对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和审核程序做出规定。《办法》规定,凡享受本市城乡低保待遇、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考试、被全日制大学一本、二本及专科学校录取的新生(不含特长生),均可申请救助。经审核同意后,发放助学金。具体标准为:被大学一本院校录取的新生(不含特长生),每人每年救助3000元,直至毕业为止;被大学二本院校录取的新生(不含特长生),入学时分别一次性救助3000元;尚未毕业的大学一本院校就读生(不含特长生),从2014年起,每人每年救助3000元,直至毕业为止。

据悉,今年唐山市共有538名低保家庭学生被一本或二本大学录取,全市将发放助学金161万元。同时,低保家庭专科新生救助申请工作已经开始,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