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4年河北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
冀工信科〔2014〕201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14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科函 ﹝2014﹞78号)和《关于开展“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工信厅科〔2014〕56号)要求,决定2014年在我省继续开展“质量标杆”学习实践活动,树立10家省级“质量标杆”,深入推广“质量标杆”经验交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质量标杆”遴选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有关行业协会要按照《质量标杆申报标准》(附件1),重点围绕TSQ(质量可靠性整体解决方案)、质量问题双归零管理方法、现场管理/质量管理小组、六西格玛设计、精益管理、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管理活动中取得实效的典型经验等方面,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组织或定向邀请2-3家质量管理优秀的企业申请2014年度“河北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
本次质量标杆的评选工作,委托河北省质量协会承担。申请企业按照《质量标杆编写说明》(附件2)编写质量标杆申报材料,并附推荐单位意见,于6月25日前寄送至河北省质量协会(电子版发至其邮箱)。河北省质量协会于7月10日前完成“河北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专家评选工作,经我厅审定后发布。
二、质量标杆经验交流 2014年9月,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拟组织河北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经验交流学习活动。届时将为获得2014年度质量标杆企业授牌,国家级、省级质量标杆企业将进行大会经验交流,现场参观优秀“质量标杆”企业,开展质量对标学习交流活动。省质量协会要做好“质量标杆”经验交流学习活动的支撑和协调。
三、深入推广质量标杆经验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省直有关行业协会要组织本地、本行业企业深入实践质量标杆,开展质量标杆对标实践活动,引导企业推广标杆经验。要利用网站、报刊等多种媒体宣传“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扩大质量标杆活动的社会影响。
省质量协会要总结提炼“质量标杆”企业典型经验,编印《2014年河北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经验成果汇编》,依托中国质协“质量标杆服务平台”,发布质量标杆典型经验及相关活动内容,使更多工业企业分享和学习质量标杆最佳实践,帮助企业自我诊断,提升管理,改进质量,提升我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成果水平,总结质量管理方法和最佳实践。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李 艳
电 话:0311-87800469(兼传真)
河北省质量协会 赵尚英
电 话:0311-88616699 13081038698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368号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3号楼406室(050051)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4年5月27日
来源: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