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1937年挥泪处理黄克功逼婚杀人案

09.07.2014  12:44

    编者按:人民网党史频道连载了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利剑高悬——建党以来十大腐败案件剖析》一书。该书记述毛泽东“挥泪斩马谡”的历史细节,并把延安时期黄克功逼婚杀人案与张灵甫杀妻案相比较,摘编如下。

    正当八路军夺取抗战以来的首次胜利——平型关大捷,所属各部队正准备迅速向敌后进发,全国的抗日战争进入高潮之际,在延安发生了一件震动全国的案件——八路军将领黄克功逼婚杀人案。1937年10月5日,黄克功不成,恼羞成怒,举起勃郎宁手枪射向心爱的刘茜,见刘茜倒地未死呼救,黄克功对刘茜头部又加一枪,导致刘茜当场死亡。对于黄克功犯下的罪行,中央领导的心情也是很不好受的。黄克功毕竟是毛泽东的同乡,一个在井冈山时期就参加革命的红小鬼,他骁勇善战,屡立战功,长征时任警卫团团长,担负着保卫中央和毛泽东的重任,在战斗中身上曾留下了多处伤疤。在陕北简陋的窑洞里,当收到爱将黄克功的信时,毛泽东流泪了。时任抗大副校长的罗瑞卿平时很器重黄克功,认为他出身贫苦,工作有才干,很能打仗,而且又年轻,在黄克功被关押之后,还去看过他一次。但是,在情与法之间,在感情与大义面前,毛泽东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后者,并请雷经天在公审会上宣读了给他的信。罗瑞卿也没有因为私情而放弃原则,在研究案件的会议上,他强调说:“黄克功敢于随便开枪杀人,原因之一就是自恃有功,没有把法律放在眼里,如果我们不惩办他,不是也没有把法律放在眼里吗?任何人都要服从法律,什么功劳、地位、才干都不能阻挡依法制裁。”这种感情天平上没有倾斜的决心,正是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的充分体现,也是中国共产党能够克敌制胜、一往无前的根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