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已经启动。国家奖项目推荐渠道有地方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行业协会(学会)及有关专家。国家奖励办下达我省推荐指标8个,其中自然科学奖项目2项、技术发明奖项目1项、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5项。科学技术进步奖企业创新工程项目、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项目指标另行申请。为做好我省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种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科学技术奖企业创新工程项目、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推荐项目的基本条件
推荐项目应具有重大科学发现、重大技术发明、重大科学技术创新,应用效果明显且在全国层面有较强竞争力,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当于2013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3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国家科技奖评审。
4、2014年、2015年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推荐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5、该项目未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2015年度通过国家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进入评审程序未授奖的项目,不能再次推荐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
6、无知识产权争议。
三、推荐方式
项目推荐采取自由申报、择优遴选、省政府推荐的工作程序。为确保推荐项目高水平、高质量和高中奖率,国家奖项目的推荐,采取项目申报单位预填项目推荐书,省科技厅根据国家下达指标组织专家择优确定推荐项目,对拟推荐项目及其主要内容进行公示,省政府行文正式推荐的办法。
四、推荐程序
(一)项目申报(2015年11月30日前)
1、预填项目推荐书。项目单位或项目课题组按照《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相应奖种的填写说明,客观、真实、准确地填写项目推荐书并于2015年11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科技处。(不要求准备附件)
2、做好项目的遴选答辩准备工作。制作PPT汇报材料,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曾获省部级奖励情况,拟参评组别,立项背景,自然科学奖发现点、技术发明奖发明点、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点,与国内外先进水平对比及有关重要客观评价,论文专著引用及项目推广应用情况,研究的局限性,经济和社会效益,以及对学科及行业的推动作用等。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二)择优遴选拟推荐项目(2015年12月上旬)。省科技厅按照国家科技奖励推荐工作要求,根据项目情况,组织专家对项目及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指导,择优确定拟推荐项目。
(三)拟推荐项目在线填写推荐书并上传附件材料(2015年12月上旬-2015年12月30日)。登录国家奖励项目推荐系统,按照省科技厅分配的推荐号和密码,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推荐书和上传附件材料。
(四)公示(2016年1月上旬)。拟推荐的项目,按照《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中公示的内容要求,由项目申报单位和省科技厅组织,分别在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和河北省科技厅网站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项目单位将项目主要内容在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的情况,要形成独立文字材料,与推荐书一并报省科技厅。
(五)省政府推荐(2016年1月中旬)。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报省政府,以省政府办公厅公文正式推荐。
(六)省科技厅在线填写推荐意见并提交。(2016年1月下旬)。省科技厅2016年1月24日前在线填写项目推荐意见并向国家奖励办提交。推荐项目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公示情况于1月25日报送省科技厅,省科技厅1月28日统一报送国家奖励办。
五、项目遴选报送材料要求
请有意参加国家奖推荐遴选的项目,将纸质版推荐书(不附附件)一式10份报送至省科技厅,电子版PPT答辩材料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0日。
项目遴选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 系 人:薛涛
联系电话:0311-86266225
附件1: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通知
附件2: 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
附件3: 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介绍
附件4: 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组别设置
科技处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