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2015年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校科技统计的任务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加速我校科研管理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和网络化进程,我校2015年度科技统计的部分工作将依托“河北师范大学科研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完成,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单位管理员)和科研人员用个人的统一认证帐号和密码登录“系统”(点击学校主页的“信息门户”→选择左下侧的“科技处”或从科技处主页点击“科技管理系统”)。具体要求如下:
1、人员统计:科研秘书以管理员的身份登录“系统”,对本单位库内人员的基本信息认真进行核对、修改和完善,对新增人员进行添加。
2、成果统计:科研人员登录“系统”,将本人在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正式发表的论文、著作、专利、获奖等成果(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填报),逐一录入到相应成果库中,并上传论文正式发表的PDF、著作、专利、获奖等扫描件作为佐证。科研秘书负责审核本单位成果信息,并将数据按附表1:成果表格式分类汇总。
3、科技交流统计:包括派遣和接受合作研究情况;主办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及提交论文和特邀报告情况。科研人员登录“系统”,如实录入本年度参加科技交流情况,科研秘书负责审核本单位人员年度科技交流情况,并将数据按附表1:交流表格式汇总。
4、科研项目统计:本项统计工作暂时不用“系统”完成,请在研科研项目(包括纵向、横向、校内各类基金)负责人按附表1:项目表格式认真填写。科研秘书负责审核、汇总。
5、科研机构统计:本项统计工作暂时不用“系统”完成,请各机构负责人按附表1:机构表格式认真填写,科研秘书负责审核、汇总。
机关工作人员的项目和成果统计可按学科专业从学院申报或直接交到科技处。
二、2016年校内科技成果奖励和科研工作量认定将以“系统”内数据为准,请各单位认真完成此项工作,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各项统计表经科研秘书审核、汇总,主管科研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6年1月19日前报科技处。
联系人:焦仁普 电话:80789734
附件: 1、2015科技统计表
科 技 处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