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对平泉县2013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水保项目进行复查

22.12.2014  18:23

              12月19日,省水利厅组织省水土保持工作总站、张家口市水土保持工作站、承德市水务局、承德市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等单位的代表和专家组成检查组,对平泉县2013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水保项目进行复查。
              检查组听取了平泉县水务局的工作汇报,查阅了工程建设档案资料,察看了工程现场,抽查了乔木林、灌木林、封禁治理、护村护地坝等措施,共计293公顷,占总面积的20.9%;检查水源工程34处,占已完任务的100%;检查节水工程25处,占已完任务的100%。
              截至12月19日,项目实施共完成小流域治理面积10.43平方公里,占总治理面积的74.5%,其中造林工程完成1645亩,占批复任务的60%,封禁治理完成14000亩,占批复任务的76.7%,完成护村护地坝6000米,占批复任务的85.7%;完成水源工程34处,占批复任务的97.1%;完成节水工程25处,占批复任务的71.4%。
              通过复查,检查组认为工程基本符合作业设计要求,档案资料基本齐全,完成的小流域治理、水源工程、节水灌溉工程达到了设计标准。


来源:平泉县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