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5年将助万名大学生创业 拟推人才立法
深圳商报记者徐恬
我市将稳定和扩大就业规模,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未来5年每年将实现新增就业8万人,扶持就业弹性高的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挖掘新的就业增长点;5年将扶持1万名大学生创业,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创办创业学院;还将推动人才立法,重点解决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激励、保障和服务等环节的突出问题。
支持高校创办创业学院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我市将发挥政府公共投资、重大项目、自贸区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重视利用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现代服务业的就业容量。重视新兴产业对就业的吸纳作用,扶持就业弹性高的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挖掘新的就业增长点。未来5年,我市每年将实现新增就业8万人,到2020年将共新增就业40万人。此外,在促进异地务工人员就业方面,实施“异地务工人员技能提升计划”,拓展异地务工人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内容。
我市将加大对最具创新创业活力的青年大学生的创业扶持力度,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5年扶持1万名大学生创业。鼓励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教育,将创业教育纳入教学大纲。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创办创业学院。在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方面,推广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众创空间,建设一批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为劳动者创业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服务。
拟推动人才立法
我市将利用特区立法权,推进出台经济特区人才条例,重点解决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激励、保障和服务等环节的突出问题;我市将探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双向交流机制,鼓励我市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探索实行特设岗位、购买服务等方式,拓宽体制外人员流向事业单位参与科技创新的途径;实施技能菁英资助计划,每年遴选一批技能菁英,重点扶持其开展技术改造和技艺革新、技能传承和技艺交流等,造就一批鹏城工匠和技能大师;实施更加开放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试点外国人及外国专家在深就业分类管理,提供差异化的管理和服务。开展外籍、台港澳籍留学生毕业后直接在深就业试点工作。
通过多项政策、举措大力培育本土创新人才,积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确立人才竞争新优势。目标是到2020年,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2000名,带动引进留学人员2万名,新增认定国内高层次人才1500名;新增技能人才60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49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总量的34%;新引进在职人才50万人。
探索社保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
去年我市探索社保机构同商业保险机构的合作机制,建立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促进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和循环,建立参保人受益机制。据了解,接下来我市还将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拓宽社保服务渠道。深化与社会机构合作,实现参保人在全市多网点办理社保业务,并可通过商业银行、商业保险机构等办理社保资金结算。委托商业保险机构代办我市医疗保险异地转诊的报销业务。委托商业银行代办少儿医保参保和个人缴费业务。委托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医保现金报销、异地就医审核等业务。
据了解,《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可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szhrss.gov.cn/查阅。
(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