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河北省高院公布2014年全省法院司法公开评估结果
记者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014年11-12月,河北省法院以内、外部评估相结合的形式,组织了对全省法院的阳光司法指数评估工作,对全省188家法院的司法公开情况进行了量化打分。
评估结果显示,全省法院平均得分80.43分。张家口中院以93.55分的成绩位列全省三级法院第一名;省法院得分88.03,位列全省第22位。排在前三名的中级法院分别是张家口中院、邢台中院、衡水中院,此外廊坊中院、邯郸中院、唐山中院、保定中院、承德中院也进入了全省前50名。排在前三位的基层法院分别是临城县法院、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法院、邢台县法院,另外巨鹿县法院、南和县法院、承德市双滦区法院、隆尧县法院、威县法院等也排在全省前50名以内。
在此次评估中,内部组和外部组评分各占50%。外部评估由省社科院法学所承担,内部评估由省法院立案一庭、审监三庭等9个部门分别打分。评估组对法院的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工作机制等六个方面的情况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
从各市的情况看,邢台、张家口、承德法院分别以88.93、83.95、83.09分的平均分位列全省前三名,说明邢台、张家口、承德三个中院对全市法院司法公开监督管理到位,特别是邢台市两级法院成绩突出,在全省排名前20的法院中占到了14家。在外部评估中,唐县法院、清苑法院成绩不及格,分别为56.29分和56.64分。
据介绍,在河北省,99.5%的法院设置了独立立案信访窗口或接待室,并设有诉讼指南,60%的法院导诉台、案件自助查询设备、电子显示屏配备齐全。96.8%的法院拥有门户网站,且普遍稳定性较好、内容有更新;建立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平台的比例较高。各级法院都成立了司法公开领导小组,并定期研究解决公开工作中的问题;179家法院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162家法院举办过公众开放日活动。
评估结果同时发现,河北省各法院门户网站普遍重宣传,轻视信息公开和服务功能,栏目设置尚需优化,未与其他信息平台建立有效链接。裁判文书平均上网率不高。以2014年审结案件裁判文书上网率计,外部评估测评结果仅为58.7%,已上网文书在技术处理方面还需要规范。审判流程信息录入与实际不符,信息数据需要重复上传等问题仍然存在。电子档案和电子卷宗衔接不畅。基层法院庭审公开在外部评估中得分总体不高,执行案件信息公开程度普遍不够。
2015年,全省法院将进一步推进实质公开,把提升司法公开的质量和效果作为重点,落实好“每庭必录”,强化庭审公开质证、认证的职能;狠抓文书说理,公开裁判理由,根据结案文书对照检查文书上网情况,解决裁判文书上网不及时的问题。
http://cnews.chinadaily.com.cn/2015-01/16/content_19335654.htm
编辑:张亚宁
文章出处:中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