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设立“全民创新创业引导基金”

29.03.2015  22:55

每年安排1000万元“助保贷”资金、2000万元工业发展基金和小额贷款担保贴息等各类资金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张怀琛 通讯员曹永刚)“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的城镇下岗职工等人员,县财政给予贴息贷款支持;对初次创业的村集体经济带头人,补贴5万元至10万元;单位或个人获得科技进步奖的,奖励3万元至10万元……”3月26日,平山县召开全民创新创业动员大会,公布了进一步推进全民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以及引进和培育科技型企业的十条措施,并设立“全民创新创业引导基金”,为“创客”创新创业提供支持。

据介绍,该县将从创新创业的主体培育、项目推进、平台建设、人才引进培育及环境优化等五大工程入手,围绕现代农业、新型工业和现代服务业三大“创业板块”,着力打造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第六产业”;培育壮大电子信息、光伏发电、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实施“互联网+”行动,大力发展影视创作、演艺娱乐、印刷发行、工艺美术、广告会展等文化产业。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大力引进和培育科技型企业,该县拿出“真金白银”进行奖励,力争将新兴产业集群打造成平山经济升级版的新亮点。

外地整体迁入该县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建成投产后,县政府一次性最高奖励100万元;对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级创新型企业的,县政府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最高可享县政府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同时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依据其成长状况、社会贡献率等,每年还可享5万元至30万元补助,用于孵化器建设……此外,该县还设立“全民创新创业引导基金”,每年安排1000万元“助保贷”资金,以及2000万元工业发展基金和小额贷款担保贴息、就业再就业培训等各类资金,优先用于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

据悉,为及时研究解决全民创新创业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该县还成立了由县财政、工商、环保、科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全民创业服务机构,并设立创业服务窗口,为“创客”发展提供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