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法院:发挥陪审员作用助推审判质量提升

21.11.2014  21:01

      平乡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参审、陪审、合议、表决的积极作用,不仅有效缓解了审判资源不足的问题,而且还推进了审判质量的明显提升。今年来,该院人民陪审员参审、陪审的案件占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数的100%,调撤率达86%以上,判决上诉案件发还、改判率同比降低1.7个百分点。

      搭建平台,提升人民陪审员能力。该院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免除、考评、考核等方面进一步规范,落实专人负责人民陪审员的庭审、资料发送、庭前阅卷、日常考勤等事务。将人民陪审员培训纳入法官培训的总体规划,促使其法律素养的提升。今年在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后,对现有的40名人民陪审员集中培训4次,收到良好的效果。

      完善管理,调动人民陪审员积极性。一方面,大力强化人民陪审员对陪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年终兑现陪审经费。一方面,在案件审理中让陪审员充分参与评议,鼓励他们积极发表个人意见,严格执行合议庭少数服从多数制度,让陪审员更好的参与到审判活动中来,使人民陪审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注重协调,发挥人民陪审员专长。有针对性的为陪审员选择案件,涉及专业知识的案件尽量邀请掌握相关知识的陪审员参加庭审,涉及农村、社区居民的案件尽量邀请相关社区的陪审员参加庭审,充分发挥陪审员的工作优势,使案件办理达到最佳社会效果。

      加强沟通,听取人民陪审员意见。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能通过参与审理案件向人民群众自发做法律宣传工作,也能把群众眼中的法官形象真实反映到法院。该院在工作中经常与陪审员沟通,了解掌握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服务盲区,从而在司法质量提高和司法服务、司法作风改进上得到进一步升华。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