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开展“四个一”行动保障校园安全

08.03.2016  10:00
  唐山市教育系统把学校安全作为推动事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中之重。新学期伊始,市教育局对学校校园安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启动实施“签订一份责任状、组织一次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排查行动、上一堂公共安全教育课、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活动”的“四个一”行动,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签订一份责任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围绕完成2016年度学校安全管理目标任务,市教育局与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签署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各县(市)区教育局与辖区学校之间、学校主要领导与处室系部主要负责人、教职工之间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真正把校园安全责任逐级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每一名教职员工,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组织一次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排查行动。在组织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自查的基础上,由市教育局副县级以上领导带队,从现在起到3月中旬,开展学校安全专项督查行动,重点对春季开学校园安全工作开展“校园安全月”活动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建立排查台账,对存在安全工作部署不全面、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存在疏漏等问题实行挂账督办,限期整改。
  上一堂公共安全教育课。结合“开学第一课”和开学初学校安全工作实际,组织上好一堂安全教育课,有针对性地对全校学生开展一次集中安全教育。同时,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知识竞赛、征文、演讲、主题班会,组织观看录像,制作宣传板报等多种形式,生动形象地对学生进行预防火灾、拥挤踩踏、溺水、不法侵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活动。把应急逃生演练作为学期初规定课程,在开学第一个月,围绕消防、用电、用气、饮食、大型活动的安全隐患和易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等,组织开展一次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培养和提高师生面对突发安全事件时的逃生自救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