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属医院全面推广医疗责任险

27.10.2014  13:11

  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为医疗纠纷处理开辟新路径市属医院全面推广医疗责任险

  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投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市从9月1日起,市直8家公立二级以上医院全部开始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发生医疗纠纷,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保险公司按约赔偿。这为我市的医疗纠纷预防处置开辟了一条新路。

  应对医患纠纷

  规章制度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