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市国土局有效开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予以表扬的通报

03.07.2015  19:37

保政办函〔2015〕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2年全省开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工作以来,市国土局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全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连续三年获得省政府用地指标奖励(2012年900亩,2013年1000亩,2014年600亩),为加快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这些成绩的取得,充分体现了市国土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心系全局、服务大局的责任意识;充分体现了市国土局团结奋进、攻坚克难的精神风貌;充分体现了市国土局恪尽职守、奋勇争先的工作作风。为弘扬先进,鼓舞士气,市政府决定,对市国土局给予通报表扬。希望市国土局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力争使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各项决策部署,完善机制,大力提升我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努力促进经济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转变,形成上下联动、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共促节约的良好局面,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 年6月22日